保险公司供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原创作者:勇说车险/yongchezhizhu2019
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,多次提到,从费改开始,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赔付,采取非常多的手段,达到降赔的目的,比如提高修换的标准,引导车主不去4S店维修等等方式,本篇,我们介绍下另一种方式,就是配件由保险公司供货的方式,这种方式,大致开始于2019年-2020年,因为,近期有位网友提到了这个现象,我们就讨论下,这个处理方式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问题。
首先,我们介绍下保险公司供货的大致流程。第一,保险公司会找几家大型的配件商,当然,有些保险公司会自己以参股的方式重新成立配件公司,然后,这些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,对需要理赔维修车辆的配件进行供货,同时,保证修理厂的利润,一般在15-30%。当然是根据配件品质,如果是低品质的,保险公司会给更高的利润,因为保险公司最后赔得更少。关键是,这种保险公司供货的方式,可以控制维修的成本,同时,在配件公司那里,又可以产生利润。
其实,从法律上讲,保险公司是不能要求车主使用什么品质的配件的,决定权都在车主那里,但是,保险公司借助修理厂的“手”,相当于间接决定了车主维修车辆使用的配件品质。因为,绝大部分情况下,车主并不懂车辆维修,一般会听从修理厂的建议或方案,有时,甚至私下替车主做了决定。根据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》,修理厂应该给车主维修方案,包括更换配件的品质和维修内容等,但事实上,其实,车主也可以自己购买配件,让修理厂维修。
所以说,只要保险公司没有强制车主进行供货,且供货的配件是合格产品,那么,这种情况,至少不违法。但,现实中,保险公司供货的配件,有时,却是低劣的配件,甚至是拆车件。为什么?因为保险公司给修理厂的利润高,前面提了,保险公司通过控制修理厂利润的手段,逼着修理厂使用劣质配件,即,如果修理厂用劣质配件,我给你配件利润就大,如果修理厂用原厂配件,我就不给你配件的利润(因为配件的价格是相对透明且稳定的),前段时间爆发的“杭州修理厂集体向某安保险公司抗议事件“,就是一个缩影。至于合理性问题,其实和定损一样,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制度,注定是不合理的,绝对会产生腐败和侵权情况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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